昨晚在廣州街夜市看到一位自助旅行的老外,地上放著他自稱自己拍的照片,手上拿一塊瓦楞紙板稱賣照片賺旅費,據隔壁賣鹹水鴉的阿姨說,老外已經賺了兩三千元,一張賣一百元,有人有捐錢沒有拿照片,我跟阿姨有同樣看法,如果換了台灣人應該沒法賣這麼好,總之在台灣崇洋媚外的心態仍舊不減,如果攝影老師是留洋的,喝洋墨水的,一定比台灣人吃香。
如果台灣人都要抄襲國外,那代表台灣自己的攝影,豈不失去應有的市場嗎。
攝影是工具,藝術是訊息,理念是目的,捕捉瞬間的剎那,是攝影不朽的理由 LINE官方帳號 @fea4935n 李定陸 Line id 0982301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