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3月 22, 2016

攝影作品的發行模式:限量版,編號版,無限版



攝影作品輸出列印發行一般有兩種模式一種是限量模式,一種是編號模式。攝影者必須自行決定自己的作品是採取限量模式或編號模式。除了限量版與編號版皆會攝影原作上簽署編號與攝影者標記外,還有一種叫無限版,就是透過印刷機印刷攝影作品,自然作品上不會有任何的數字編號與攝影者簽名。限量模式或編號模式視買方或賣方的需要或習慣,兩種方法都有其優點和缺點。

所謂的攝影原作限量版出售,涉及有關創作者的誠信問題,因為如果攝影者或攝影者的經紀人或經銷商宣稱攝影原作版本有限,那麼將會讓攝影作品買家會產生一種期待。攝影作品跟版畫不能相比,如果你的限量版照片版數編號已經賣完了,你會像版畫那樣摧毀你的底片或數位照片檔案嗎?請問有多少攝影朋友會真正做到這一點?如果你真的銷毀你的底片或數位照片檔案以保證限量版才叫做真正的限量版。對於收藏者而言,如果攝影者沒有實質銷毀底片或數位照片,是可能會構成詐欺行為的

問題在於很多攝影者他們銷售自己的攝影原作誇稱所謂限量版,往往他們並沒有真正做到限量,這些作品還是有機會被重新列印或輸出或沖印出來,除非攝影者已經過世,攝影者的攝影作品可被稱為遺產了,或者攝影者對於作品處分的權利轉讓給其他的所有者。

無論是寫實攝影還是觀念攝影,攝影者在進行列印或輸出時,總會設定一個印量的上限,這個上限就是這次的總列印量。如果未來是採限量版模式銷售,那麼一旦達到這個總列印量數額,他們在法律上就不能再出售了。相反的屬於沒有限制數量版次開放的版本,就算是編號模式,攝影者可視需求多寡,每次自由決定列印或輸出的數量。

主張攝影原作應該要有限量的論點是因為物以稀為貴,攝影者宣稱作品限量才能把銷售價格提高,因為許多畫廊或收藏家不願買沒有限量的攝影原作。攝影者的論點沒有錯,但請攝影者退一步想想,問問自己,為什麼兩種輸出列印效果相同,可只是因為營銷策略不同,就會有與照片質量或創造力無關的兩種不同的價值觀。

攝影創作本質上是一個攝影者、攝影器材與環境主題、彼此互動的過程,攝影者可以不斷改變並利用新技術及其優勢,產生新的作品,新的畫面,即便可能這畫面跟舊作有相似之處,這就是所謂與限量版衝突的地方,因為攝影不像油畫要畫家畫兩幅風格主題相仿的作品有其困難度,攝影者卻很有可能重複拍攝原類似主題,形同撞圖。

如果堅持要走攝影的限量版,又不願銷毀數位檔案或底片,只能考慮每一次列印輸出的照片都使用不同的印刷材料和技術,每一次輸出或列印視為個別不同的系列,同一系列使用相同的印刷材料和技術。

不管是觀念攝影還是寫實攝影,如果攝影原作都要被視作限量版來出售,其實等於是否定攝影創作的動態性和攝影師的創作自由。畢竟攝影師可以不斷尋求新的創作題材、實驗與創新的攝影主題與成分,並不斷改進他的技術設備與技術,現今還可能因為底片或照片列印輸出的不同而有所變化。

著名攝影師托馬斯·金凱德Thomas Kinkade和安瑟·亞當斯Ansel Adams 他們從未將他們的攝影作品以限量版本方式發行,即便如此,他們的作品並不會因為不是限量就失去收藏價值與藝術價值。即便安瑟·亞當斯Ansel Adams已經過世了,你也可買到安瑟·亞當斯Ansel Adams的原始底片,一樣可以重新輸出列印他的作品發行販售。

限量版說穿了就是攝影者或經紀人、經銷商這一方想要賺多點,所以將列印或輸出的數量以限量的策略,需求的供給減少,以便哄抬攝影原作的價位。價格越高,則賣方獲利越多,限量版的買方就要付出越多,還有可能承擔貶值或攝影者、經紀人或經銷商藝品詐欺的風險。相反,編號版是著眼於買方的立場設定合理的價格,不為輸出、列印、版數設定限制或預定數量,只要總發行數量不超過市場需要,攝影原作價格在自由市場還是會自然上漲,對於終端收藏者而言,這毋寧是一件好事。

總之,限量版當攝影者決定限量以後是作品即應呈現靜止狀態,照理說不應再有與原作接近的自由創作或與類似版畫過程的演變。而編號版則是當攝影者以編號方式不預設數量開放態度發表作品時,攝影者可以繼續在原有攝影概念與攝影技術下繼續發展新作品,就像一個版畫家可以因為版畫功力的提高讓自己作品再蛻變。

一個攝影者與其討好財大氣粗的收藏家,應該要思索攝影藝術的根本目的,是不是應該先追求生命與生活因藝術美學所帶來心靈的豐富,並讓每位愛好藝術的人都能享受到。每個藝術創作都應該有其美學的創作道德,攝影美學也應該要把倫理和道德擺在最前面。

當我們創作自己的攝影作品時甚至標價銷售時,我們也應該對於自己的作品信譽負責,當我們對自己的作品做不誠實的限量銷售時,我們等於以不道德的方式在發行自己的作品,理我們也不該接受經紀人或經銷商透過市場不誠實的操縱我們的作品價格

星期四, 3月 17, 2016

一張原作照片的價值





原作照片上增加攝影者的簽名,是一種增加原作照片價值的方法。沒有人會在不是自己拍的照片上簽字的,因此你只能在你自己拍攝的照片上簽名,也只有你才有權利在你自己拍的原作照片上簽字。一般簽字選擇簽在原作照片前方裱背板的框上(如果照片出售是有裝裱背板框的話),這是展覽型攝影作品簽字常見的類型。

雖說幾乎所有的原作藝術品、照片等,都是在正面簽署創作者名字,但你也可以選擇在原作照片的背面角落,寫上攝影者的名字(筆名、別名、藝名或代號、標記)、拍攝日期、標題;如果你的原作照片有邊框,也可以選擇寫在邊框的角落。你也可以在不同時間拍照的照片上選擇寫上何時列印或輸出的日期,如果是由非攝影者本人,其它經授權銷售的個人或列印工作室或輸出工作室列印完成的,也可以寫上列印者或輸出者的名字,這我稱之為聯名共署原作照片,有為列印工作室或輸出工作室搭配聯名行銷活動的概念,不過一般會認為沒有必要這麼做。

如果輸出列印的原作照片只當作算是某一個版本,那你就要先決定這個版本的版本數是多少,比方說1/20,就是這張照片是這個原作照片版本版數的二十張中的第一張。經紀人或經銷商會比較在意有關你原作照片版本的版數,尤其是你如果在之前有出版過很多版次的攝影原作,會讓你的經紀人或經銷商感到困擾。

你可以選擇將原作照片出版或列印為明信片販售,或捐作公益義賣,這是你的權利,但是如果選擇給經紀人或經銷商銷售,就得優先考慮他們的想法與需求。
經紀人或經銷商喜歡並希望你的原作照片有編號與版次,編號數值多少並不會影響原作照片本身的價值,因為對一個經紀人或經銷商而言,編號與版次是他對購買者或收藏者一個表現承諾的方法,這個承諾方法用來證明經紀人或經銷商所出售的原作照片確實有限量、且具稀有性、不容易取得。

每一張攝影原作照片,創作者都應該在自己的原創作品簽上自己的名字,因為這代表這張作品作者的身份、個性、才華、視覺等特色,創作者本身寄放在作品中的無形內容也算是作品的一部分;換言之,創作者簽名是創作者攝影哲學的延伸。

簽名在原作照片的筆,建議用軟筆芯的鉛筆,因為可以避免簽字在照片造成痕跡以致傷害照片本身。除了鉛筆之外,也可以採用無酸性墨水的筆,如SAKURA櫻花 PIGMA 代針筆,因為簽名本身還要考慮耐光性與永久性,畢竟這是作品的永久標記,PIGMA 代針筆墨水具耐久性。也可以使用G-TEC-C4鋼珠筆,如百樂PILOT HI-TEC-C 超細鋼珠筆 C4。但是簽完後要乾燥至少30秒才能接觸,否則可能會弄髒。如果照片是列印或輸出的,千萬要避免使用原子筆或鋼筆,因為會浸滲透到照片到另一面。

在這個數位相機的時代,數位照片其實是01所組成的數位資料。數位照片的原始作者,不僅可以無限複製,也可以無限列印輸出生產的;與底片照片的沖洗過程相比容易得多。如果能在原作照片上增加原作者的簽名、標記、日期或一句話,都將會有助於數位照片列印或輸出後作品的價值性。

對於收原作照片的收藏者而言,不僅是喜歡或收藏一張照片,也包含喜歡照片上原作者的簽名;就像有人喜歡收藏那些原作者親筆簽名的書籍。收藏家之所以選擇收藏他喜歡的原作照片不僅是因為他無法拍到照片中的內容,還有這張照片的識別系統所產生的藝術性。

星期四, 3月 10, 2016

一張照片的價格




將照片用印表機或繪圖機列印出來後,再標價販售,這在美國已經是行之有十年以上的一項習慣,讓我們來看看十年前美國人是怎麼為自己的紙本照片定價格呢?根據一些美國攝影網友在攝影論壇的分享,如果是代客拍照或婚攝,4x6照片加洗一張照片台幣應該賣200-250元,約美金7元。也有攝影師把照片做成賀卡,如果客戶一次訂購100張,每張賣台幣30-35元,約美金1元,500張則賣台幣10500-12250元,約美金350元。

也可以把價錢訂高再打折,比如說4x6照片一張賣台幣300元,美金10元,再給八五折優惠。更有攝影師認為一張4x6 照片價格應該視用途而定,價格應該在1000-2000元台幣,約美金35-65元,越具個人紀念性價格應該越高才對。

美國攝影師根本不賣4x6規格的相片,最小規格從5x7起算,5x7價格定在台幣450元,美金為15元。也有些知名度高的攝影師4x6可賣到一張台幣1000元,約美金35元。每增一個尺寸等級加台幣150元,約美金5元。

也有攝影師以量販價格為自己的4x6照片定價, 500張定台幣4000元,約美金125 元;500-600張台幣4500元,約美金$150600-700$175700-800張,$200800-900張,$225元;900-1000張,$250 以此類推。

也有人彩色照片,黑白照片分開定不同的價格,比方說:
8x10彩色照片,定價台幣1500元約美金$ 505x7彩色照片,定價台幣1000元約美金 $ 35元;4x6彩色照片,定價台幣750元約美金$ 25元;4X5彩色照片定價台幣450元約美金$ 15元;悠遊卡尺寸照片彩色一次至少要八張台幣定價為1500元,美金約$ 45

8x10黑白/棕褐色照片的定價台幣2000元約美金$ 65元;5x7黑白/棕褐色照片的定價台幣1500元,約美金$ 45元;4x6黑白/棕褐色照片的定價台幣1100元,約美金35元;4X5黑白/棕褐色照片的定價台幣 600元,約美金$ 20元;悠遊卡尺寸照片彩色一次至要八張台幣定價為1800元,約美金$ 60元。

以上各種定價策略,到底該怎麼為自己的作品價格呢?價格定得太低你可能會被同業或客戶看不起,價格定得太高你又會被同業或客戶揶揄嘲笑。其實照片的價格不是取決在它的成本多少,而是在於它的價值高低。就算4x6照片一張賣台幣1000元,8x10照片一張賣台幣3000元,如果遇到真正喜愛的人也不會嫌貴。攝影師賣自己的攝影作品,其實就是在做生意,做生意的成本不能只考慮勞務、製作成本與器材等成本,而且還要視不同國家與地區實際的貨幣價值而有所不同,畢竟我們賣的不只是一張紙。

如果購買者恰好是照片中的人,無論金額是多少,購買者都會覺得價格對他而言絕對是幸福的價格,因為價格還必須計算攝影師的作品價值與合理使用的權利範圍。當然攝影師也可考慮凡買超過台幣3000元的客戶,一律送相框以表現價值感。

請訂閱本部落格,接下來我會談如何為照片增加價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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