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作品輸出列印發行一般有兩種模式一種是限量模式,一種是編號模式。攝影者必須自行決定自己的作品是採取限量模式或編號模式。除了限量版與編號版皆會攝影原作上簽署編號與攝影者標記外,還有一種叫無限版,就是透過印刷機印刷攝影作品,自然作品上不會有任何的數字編號與攝影者簽名。限量模式或編號模式視買方或賣方的需要或習慣,兩種方法都有其優點和缺點。
所謂的攝影原作限量版出售,涉及有關創作者的誠信問題,因為如果攝影者或攝影者的經紀人或經銷商宣稱攝影原作版本有限,那麼將會讓攝影作品買家會產生一種期待。攝影作品跟版畫不能相比,如果你的限量版照片版數編號已經賣完了,你會像版畫那樣摧毀你的底片或數位照片檔案嗎?請問有多少攝影朋友會真正做到這一點?如果你真的銷毀你的底片或數位照片檔案以保證限量版才叫做真正的限量版。對於收藏者而言,如果攝影者沒有實質銷毀底片或數位照片,是可能會構成詐欺行為的
問題在於很多攝影者他們銷售自己的攝影原作誇稱所謂限量版,往往他們並沒有真正做到限量,這些作品還是有機會被重新列印或輸出或沖印出來,除非攝影者已經過世,攝影者的攝影作品可被稱為遺產了,或者攝影者對於作品處分的權利轉讓給其他的所有者。
無論是寫實攝影還是觀念攝影,攝影者在進行列印或輸出時,總會設定一個印量的上限,這個上限就是這次的總列印量。如果未來是採限量版模式銷售,那麼一旦達到這個總列印量數額,他們在法律上就不能再出售了。相反的屬於沒有限制數量版次開放的版本,就算是編號模式,攝影者可視需求多寡,每次自由決定列印或輸出的數量。
主張攝影原作應該要有限量的論點是因為物以稀為貴,攝影者宣稱作品限量才能把銷售價格提高,因為許多畫廊或收藏家不願買沒有限量的攝影原作。攝影者的論點沒有錯,但請攝影者退一步想想,問問自己,為什麼兩種輸出列印效果相同,可只是因為營銷策略不同,就會有與照片質量或創造力無關的兩種不同的價值觀。
攝影創作本質上是一個攝影者、攝影器材與環境主題、彼此互動的過程,攝影者可以不斷改變並利用新技術及其優勢,產生新的作品,新的畫面,即便可能這畫面跟舊作有相似之處,這就是所謂與限量版衝突的地方,因為攝影不像油畫要畫家畫兩幅風格主題相仿的作品有其困難度,攝影者卻很有可能重複拍攝原類似主題,形同撞圖。
如果堅持要走攝影的限量版,又不願銷毀數位檔案或底片,只能考慮每一次列印輸出的照片都使用不同的印刷材料和技術,每一次輸出或列印視為個別不同的系列,同一系列使用相同的印刷材料和技術。
不管是觀念攝影還是寫實攝影,如果攝影原作都要被視作限量版來出售,其實等於是否定攝影創作的動態性和攝影師的創作自由。畢竟攝影師可以不斷尋求新的創作題材、實驗與創新的攝影主題與成分,並不斷改進他的技術設備與技術,現今還可能因為底片或照片列印輸出的不同而有所變化。
著名攝影師托馬斯·金凱德Thomas
Kinkade和安瑟·亞當斯Ansel Adams 他們從未將他們的攝影作品以限量版本方式發行,即便如此,他們的作品並不會因為不是限量就失去收藏價值與藝術價值。即便安瑟·亞當斯Ansel Adams已經過世了,你也可買到安瑟·亞當斯Ansel
Adams的原始底片,一樣可以重新輸出列印他的作品發行販售。
限量版說穿了就是攝影者或經紀人、經銷商這一方想要賺多點,所以將列印或輸出的數量以限量的策略,需求的供給減少,以便哄抬攝影原作的價位。價格越高,則賣方獲利越多,限量版的買方就要付出越多,還有可能承擔貶值或攝影者、經紀人或經銷商藝品詐欺的風險。相反,編號版是著眼於買方的立場設定合理的價格,不為輸出、列印、版數設定限制或預定數量,只要總發行數量不超過市場需要,攝影原作價格在自由市場還是會自然上漲,對於終端收藏者而言,這毋寧是一件好事。
總之,限量版當攝影者決定限量以後是作品即應呈現靜止狀態,照理說不應再有與原作接近的自由創作或與類似版畫過程的演變。而編號版則是當攝影者以編號方式不預設數量開放態度發表作品時,攝影者可以繼續在原有攝影概念與攝影技術下繼續發展新作品,就像一個版畫家可以因為版畫功力的提高讓自己作品再蛻變。
一個攝影者與其討好財大氣粗的收藏家,應該要思索攝影藝術的根本目的,是不是應該先追求生命與生活因藝術美學所帶來心靈的豐富,並讓每位愛好藝術的人都能享受到。每個藝術創作都應該有其美學的創作道德,攝影美學也應該要把倫理和道德擺在最前面。
當我們創作自己的攝影作品時甚至標價銷售時,我們也應該對於自己的作品信譽負責,當我們對自己的作品做不誠實的限量銷售時,我們等於以不道德的方式在發行自己的作品,同理我們也不該接受經紀人或經銷商透過市場不誠實的操縱我們的作品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