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神學:在攝影與神學之間尋求獨一真理
新約聖經,羅馬書一章18-23節,「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舊約聖經,詩篇第十九章1節,「(大衛的詩,交與伶長。)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
新約聖經,歌林多前書四章7節,「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歌林多前書十五章10節,「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並且他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
在攝影術還沒發生的那段時間裡,西方歐洲社會用聖經的角度看世界是唯一的真理,你也可以說神學就是研究用聖經角度看世界方法的學問,因為聖經就是神所默示的。你甚至可以說神學是攝影術發明之前攝影中的攝影,聖經則是照片中的照片。如今我們有幸來到攝影術發明的時代,甚至整個攝影術不斷進步,難道攝影術竊奪了神的榮耀嗎?當然不是。
其實攝影是一種隱藏神學奧秘的技術,好的攝影師就是先知或者是使徒,當攝影師在捕捉畫面並進行分享的過程,實際上是在分享經歷神的過程。但是光只是攝影與照片還不能完全滿足我們對於生命或生活經驗的記錄,換言之總有遺珠之憾的畫面,在我們的生命中間流逝或錯過,也可以說每一次的攝影作都是一個恩典。
攝影絕對是一種經歷神體驗神最好的鍛鍊,尤其在今天數位攝影、行動攝影的時代裡,每個人都可以攝影,可說是攝影的民主時代,透過組織學習的過程,來相互分享經歷神,那怕只是日常生活瑣碎事務的影像記錄。
在今天的網路社教平台,每天有十八億張照片被產生並流通,攝影神學的意義建構變得格外重要。針對美國東正教會進行一系列攝影計劃的攝影家Ralph H. Sidway認為,攝影神學就是求光的過程,用光繪畫即攝影,就是參與了宇宙的奧秘,因為創世紀一章3節,「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他認為藝術家創作分享的就是光。另一位曾經擔任Ansel Adams攝影助理的美國攝影家Minor White則說,「我很榮幸透過攝影媒介,追求光的魔法。」
詩篇十九章1-4節,「(大衛的詩,交與伶長。)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他的手段。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這夜到那夜傳出知識。無言無語,也無聲音可聽。他的量帶通遍天下,他的言語傳到地極。神在其間為太陽安設帳幕。」攝影家Ralph H. Sidway認為,無聲之話就是攝影;我認為這也是攝影神學的核心思想之一。
在美國神學院早以將攝影納入神學課程中的重要學門,如加拿大的西北浸信會神學院;普林斯頓神學院甚至舉辦攝影大賽,C.R. Biggs牧師,認為攝影是牧師靈修牧會之外最好的興趣,他甚至為自己的攝影愛好開了一個網站來分享。所以有人認為文首所列的聖經經文,恰好反映了攝影神學的聖經基礎。